本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1004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和贷款,建设单位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1批第2部分辅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张村;本项目为原址扩建,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第1批第2部分辅机设备采购,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包:间冷循环水泵;
2包:脱硫装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间冷循环水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的间冷循环水泵供货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具有1年以上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企业资信方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设备投标;
(6)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7)投标人投标时已办理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CA认证相关手续。
2包:脱硫装置(EPC)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国内超超临界66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配套的超净排放FGD脱硫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具有至少1项投运业绩,在总承包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已证明安全可靠;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企业资信方面: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设备投标;
(7)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8)投标人投标时已办理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CA认证相关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到2024年04月12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张村;本项目为原址扩建,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第1批第2部分辅机设备采购,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包:间冷循环水泵;
2包:脱硫装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间冷循环水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的间冷循环水泵供货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具有1年以上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企业资信方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设备投标;
(6)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7)投标人投标时已办理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CA认证相关手续。
2包:脱硫装置(EPC)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国内超超临界66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配套的超净排放FGD脱硫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具有至少1项投运业绩,在总承包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已证明安全可靠;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企业资信方面: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设备投标;
(7)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8)投标人投标时已办理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CA认证相关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到2024年04月12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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