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拒马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拒马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涞水县拒马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涞水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冀发改农经〔2023〕1475号;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涞水县拒马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冀水审〔2024〕1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涞水县拒马河治理工程监理
2.1.2招标编号:HBYZ-2024-001
2.1.3建设地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河道长度82.23公里,本项目为村庄防护12.70公里、耕地防护49.00公里、支沟沟口防护1.43公里、河道清整等。
2.1.5质量标准: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
2.1.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
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监理资质: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和信誉。
3.1.2项目总监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部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1.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①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②“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进行暗标评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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