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业主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业主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Q-2024-055
3、项目概述:为提升项目处理能力,需采购电动叉车6台。其中电动叉车3吨1台,电动叉车2吨5台。
4、招标内容:
采购电动叉车6台,总预算67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本项目分为1个包别。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7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总公司授权的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包括叉车。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
(8)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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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