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河间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院区修缮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地点位于沧州市河间市,施工主要包括:院区管网修缮、地面硬化;室外雨棚;物流雨棚接建,以及其他室外后勤设施修缮;经营业务用房外墙及幕墙改造;景观修缮等。
2.2工程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6)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7)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有行贿、串通投标等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以上(5)(6)(7)(8)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