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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动力车间2×50MW机组改造复产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1     浏览:0    
核心提示: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动力车间250MW机组改造复产 已由 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贵州省企业
   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动力车间2×50MW机组改造复产 已由 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308-520221-04-01-316123)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1)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416261.16万元,建设年产干全焦200万吨焦化厂:备煤、炼焦(含焦炉大棚、上升管余热回收)、干熄焦、焦炉烟气回配、焦处理(含快装设施)、煤气净化、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循环水、化水处理、污水处理、制酸、制氢、变电站、相关配电设施、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中心控制室、总图运输设施、全厂电信、仪表、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制冷站、压缩空气站及制氮站、余热余气发电(含燃气锅炉)、危废库房、消防设施、通风和空调等生产装置和办公楼、化验室、食堂、倒班楼等辅助设施。 (2)本标段概况: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动力车间现有2×50MW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闲置多年,为了消纳新建焦化产生的焦炉煤气,拟对动力车间#2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360t/h)进行煤改气,对2×50MW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系统、全厂电气热控系统进行恢复,确保机组能够实现高效重启,降低建设投资费用。 (3)标段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2.1.2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街道。 2.1.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设计成果、设计评审及提交施工图等所有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所有资料。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工期可以顺延。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提交合格的竣工图,竣工图绘制时间不包含在设计工期内。 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甲方双方完成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为准。 2.1.4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北路172号,电话:0851-86891321。
2.2招标范围: 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动力车间2×50MW机组改造复产设计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 (1)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内容及相关后期服务工作,配合完成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报验或备案手续。 (2)根据工期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招标及施工所需的设计资料、设计评审成果资料、设计图纸、初设概算、工程量清单、报告、设备清单、设备采购技术规范等技术资料。 (3)提供施工图评审、施工图交底、技术咨询、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等技术服务和程序性工作。 (4)设计内容:锅炉煤改气及相关环保设备、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系统和热控系统、电气系统(包含但不限于:炉内水冷壁、水冷屏、过热屏及空气预热器进行相应调整;燃烧器及相应的辅助系统;在尾部布置SCR脱硝、预设脱硫除尘设备,满足烟气排放标准;更换2台送风机和2台引风机满足锅炉空气侧、烟气侧运行需求;在现有占地范围内对烟囱重新勘察设计布置、汽轮机主给水系统、主蒸汽系统设计等)。 (5)与焦化项目设计分界: a本项目燃气由相邻焦化项目提供,煤气管道与富氢气管道以TOP1接点位置为界,焦化项目至TOP1煤气管道按流量55000Nm3/h、压力6-10kPa设计,焦化项目至TOP1富氢气管道按流量18000Nm3/h、压力0.1MPa设计。分界点至本项目的富氢气经减温减压后与煤气最终汇入一根母管。 b高压蒸汽(两根管道)、中压蒸汽、低压蒸汽管道以TOP1接点位置为界。高压蒸汽管道为供汽,燃煤发电项目供汽设计流量180t/h、压力9.81MPa,焦化项目供汽设计流量70-120t/h、压力9.83MPa。中压蒸汽管道为抽汽(暂定),设计流量20t/h、压力4MPa。低压蒸汽管道为抽汽,设计流量20t/h、压力0.6MPa。 c本项目所需氮气、氨气、压缩空气、仪表空气管道以TOP1接点位置为界。 d本项目生活水、除盐水、凝结水、循环水排污水、生产污水、冷却水管道以TOP1接点位置为界。其中凝结水、循环水排污水、生产污水返至焦化项目。 e本项目由焦化项目所供气、水、蒸汽计量设备不属于投标方设计范围。 (6)设计评审由投标方邀请不少于5个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TOP1接点具体说明见《红线接点图及接点说明》《贵州能源水城200万焦化总平面图(施工坐标)》。 (8)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止投标日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6 提供2020、2021、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后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 3.1.7 所承担设计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因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自行承诺) 资质、 / 业绩,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04-10 00:00 至 2024-04-16 23:59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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