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招标【2024】11号 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平县行洪区村庄搬迁平安新城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项目占地98418.61平方米(约合147.63亩),新建18栋18F/-2F住宅楼、7栋2F商业楼、2栋3F局部2F商业楼、1栋2F局部1F商业楼、2栋4F综合楼、1栋3F幼儿园、地下室及地下车库。规划总建筑面积325287.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6046.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15050.10平方米、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1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6895.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241.02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5672.5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3568.52平方米)。本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91413平方米,被动房建筑面积33678平方米。项目住宅楼采用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公建采用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础。
2.4工期:总工期:签订合同后1095日历天全部完工,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程设计相关内容;施工: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EPC总承包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士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至少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2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范围包含联合体各方成员)。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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