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27-240816106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庄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淄博邮区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
3、招标范围:枣庄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全环节(涵盖分拣、封发、装卸车等全环节服务)。
4、服务期限: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方营业资质需包含装卸搬运、劳务服务或物流业务服务等快递物流行业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方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提供承诺书);
4. 投标人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采购方现合作供应商可放宽此条件),且2020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快递物流行业内部处理外包项目的类似业绩。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进行现场查勘和业务摸底,时间不少于2天,并提供踏勘证明(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提供承诺书);
9.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截图及承诺书);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11.与枣庄市邮政(含速递)企业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提供承诺书);
12.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
13.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影响邮政企业形象、引起社会舆论等情况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
14.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书);
15.供应商应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
1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信息填报、资格预审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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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