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热电中心脱硫装置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中心480t/h及以上煤粉炉脱硫装置使用。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1个标段,采购货物如下: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石灰石粉\CaCO3≥90%250目 |
20000吨 |
具体规格详见技术附件 |
2.1.3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分批交货。
2.1.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或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 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