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2 项目规模:2000MW(4*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项目 |
到达规定交货地点时间 |
备注 |
1#、2#机励磁系统设备 |
2025年9月30日 |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随第一批设备到货。首批机组发电时间为2026年12月。 |
3#、4#机励磁系统设备 |
2025年11月30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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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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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磁系统设备采购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4套完整的500MW水轮发电机组励磁系统设备采购(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2)负责以上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以及出厂前的预装配、试验、保险、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服务;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等。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励磁系统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是励磁系统设备生产企业。
8.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个及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水电站成套自并励静止可控硅励磁系统设备供货业绩,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7 10:30到2024-04-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