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规模:2✕330MW+2✕660MW。
2.3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7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制氨工程公用系统改造工期6个月,工期计时由招标人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投标人。
(2)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制氨工程单台机组过渡接口改造工期为15天。工期计时由招标人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投标人。
2.4招标范围:本标段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方式,完成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供应以及整个系统的建筑工程(含场地平整、场地勘探、原有氨区建构筑物拆除、桩基施工及检测、土方开挖及外运等)、安装施工(含原有设备、管道桥架及本次改造机组配套的供氨管道等的拆除和改造)、工程管理、调试、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运行,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等工作,包括生产必须的备品备件、保温、油漆、设备(包括阀门)、消防及火灾报警、氨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视频监控、门禁、铭牌、安全标志、区域内道路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至少2个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烟气脱硝用尿素水解制氨工程投运业绩(含改造或新建),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供货范围、设备参数)及投运验收等证明材料,尿素水解工艺在证明材料中标注,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近5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主要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17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规模:2✕330MW+2✕660MW。
2.3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7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制氨工程公用系统改造工期6个月,工期计时由招标人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投标人。
(2)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制氨工程单台机组过渡接口改造工期为15天。工期计时由招标人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投标人。
2.4招标范围:本标段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方式,完成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供应以及整个系统的建筑工程(含场地平整、场地勘探、原有氨区建构筑物拆除、桩基施工及检测、土方开挖及外运等)、安装施工(含原有设备、管道桥架及本次改造机组配套的供氨管道等的拆除和改造)、工程管理、调试、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运行,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等工作,包括生产必须的备品备件、保温、油漆、设备(包括阀门)、消防及火灾报警、氨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视频监控、门禁、铭牌、安全标志、区域内道路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至少2个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烟气脱硝用尿素水解制氨工程投运业绩(含改造或新建),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供货范围、设备参数)及投运验收等证明材料,尿素水解工艺在证明材料中标注,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近5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主要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17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