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城建设分公司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地块一主体劳务分包工程
2.2项目类型:劳务分包
2.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37853.34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30818.61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92720平方米,其中居住计容建筑面积908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586.88平方米。 建设内容:①、商业住宅42058平方米,肉菜市场1500平方米,物管用房200平方米,可售配套车位525个;②、政府回迁安置房47045.80平方米,配套车位470个;③、公建配套设施1900平方米,包括居民建设场所、文化室、社区委员会、社区议事厅、星光老人之家、社区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
2.3项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以北、凤凰南路以西。
2.4招标范围: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地块一(1#~4#楼)(含地下室、公建配套、肉菜市场)主体结构、砌体、抹灰等劳务分包工程。内容包括招标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和现场临时变更及签证,负责施工需要的全部人工、施工工具、辅材等全部内容。
2.5工期:85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人员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为本项目配备的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9 09:00至2024-04-25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