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438)
一、 招标条件
(生产服务类班车)淄博华星热力 2024-2026年供热委托运维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截止目前淄博华星热力 供热面积突破2700万平方米,其中直供实际供热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共建设一级管网111余公里,二级管网187公里,直管运营换热站43座,中继泵站1座,服务用户约5万户。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6月1日起,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43801 | 淄博华星热力 2024-2026年供热委托运维服务项目 | 主要负责招标人所辖供热主管网(111Km)、各分支管网及直供入户管线巡检维护、供热中继泵站(1座)及各换热站(43座)的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等。投标人工作人员配置非采暖季不低于53人,采暖季不低于74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淄博华星热力 2024-2026年供热委托运维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供热企业运行服务业绩或有关业绩包含“供热委托运行”内容的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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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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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