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20-QT-040)
一、 招标条件
(生产服务类班车)新能源场站生产辅助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 、山西华电平鲁新能源 、山西华电应县新能源 、华电五寨新能源 、华电定襄新能源 、汾阳市华电风力发电 、泽州县华电风电 、华电芮城新能源 石槽沟 、华电芮城新能源 盐湖 、华电夏县风电 的新能源场站生产辅助外委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 等10家公司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年,具体入场时间由采购人通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20-QT-0402 新能源场站生产辅助外委服务 为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 等10家公司提供新能源场站生产辅助外委服务。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场站生产辅助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项100MW及以上新能源场站生产辅助外委服务或电力生产委托运维服务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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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