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郭家湾电厂汽轮机打孔抽汽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郭家湾电厂#1机组装机容量300MW,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大昌汗镇郭家湾村郭家湾工业园区,郭家湾电厂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6月28日、2010年9月11日投产,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NZK300-16.67/538/538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双缸双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工厂产品号为A153,额定功率300MW,机组锅炉设计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065t/h。本工程计划对汽轮机中低压连通管进行改造,同时考虑提高机组供热能力,达到降低热耗、提高机组效率及机组实际出力能力的目的。
招标范围:郭家湾电厂汽轮机打孔抽汽项目设计;根据设计内容完成#1、#2机组中低压缸之间连通管整体更换、相应阀门及电气、热工卡件、零部件及相关附件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完成改造所需修改、增加的控制策略和相关组态及相关逻辑修改工作;汽机房至供热首站蒸汽、疏水管道、支吊架安装及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工作。
工期:签订合同后2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汽轮机打孔抽汽或供热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汽轮机打孔抽汽或供热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