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 1: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新沂市钟吾街道孔圩村(以地面集中式光伏为主),规划场址区域面积 约 900 亩。拟建设光伏电站, 以 35kV 电压等级汇集至升压站(地址详见可研报告),光伏电站采用模块 化设计、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
标段 2:本项目位于窑湾镇杨场村、新店马庄村、港头镇大营村与新店镇王圩村(以水面集中式光 伏为主),初步规划总容量交流侧为分别为 106MWp(窑湾镇杨场村)、44MWp(新店马庄村)、49.6MWp (港头镇大营村)、22MWp(新店镇王圩村),直流侧安装容量分别为 131.42545MWp、(窑湾镇杨场村) 51.3981MWp(新店马庄村)、57.481025MWp(港头镇大营村),24.30065MWp(新店镇王圩村)以 35kV 电 压等级汇集至三个升压站(地址详见可研报告),光伏电站采用模块化设计、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服务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
新沂市钟吾街道 孔圩村地面集中 式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框架 |
招标范围:EPC 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类型光 伏场站 EPC 总承包(包含光伏区、站内集电线路等;配 合送出线路设计和实施工作)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 及供货(除甲供设备外);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及检测、 试验(含施工临时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 临时堆场、临时道路等其他临建设施)、本工程内所有设 备和系统(含甲供设备)的供货接货、保管、二次倒运、 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 (监控系统整体应接入江苏公司生产监控中心,同时接 入集团公司数据中心);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现场安保、消 防等;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 240 小时 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 证的考核验收;配合办理安监、质监、施工许可备案等 手续;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至移交生产及移交 后保质期内所需完成的其他工作;达设计值投产。 负责对光伏支架生产厂提供的支架结构体系方案进行支 架抗风等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受力计算校核,支 架材料强度理论计算和样本实体强度试验检测,提供由 |
12 个月 |
1000 |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服务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
|
|
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负责承担评估工 作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 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并承担一切验收相关费用;负责 水保、环保、消防、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 的具体实施并通过验收,并承担一切验收相关费用;设 备到货检验;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接货卸车、 运输、二次倒运、保管、设备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所需 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 络、人员培训等。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投标人 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施工临时征租地(临时施工道路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电力杆线改迁、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土地复耕、 坟墓迁移、矛盾协调等政策处理承包人配合。 |
|
|
2 |
|
新沂鑫日光伏电 力有限公司水面 集中式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框架 |
招标范围:EPC 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面类型光 伏场站 EPC 总承包(包含光伏区、站内集电线路等;配 合送出线路设计和实施工作。其中王圩村项目不含升压 站)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及供货(除甲供设备外); 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及检测、试验(含施工临时用水、 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临时道路等其 他临建设施)、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含甲供设备) 的供货接货、保管、二次倒运、安装、检验、试验、单 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监控系统整体应接入 江苏公司生产监控中心,同时接入集团公司数据中心); 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现场安保、消防等;达标投产、竣工 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 240 小时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 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配合办理 安监、质监、施工许可备案等手续;技术和售后服务、 人员培训、至移交生产及移交后保质期内所需完成的其 他工作;达设计值投产。 负责对光伏支架生产厂提供的支架结构体系方案进行支 架抗风等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受力计算校核,支 架材料强度理论计算和样本实体强度试验检测,提供由 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负责承担评估工 作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 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并承担一切验收相关费用;负责 水保、环保、消防、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 的具体实施并通过验收,并承担一切验收相关费用;设 备到货检验;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接货卸车、 运输、二次倒运、保管、设备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所需 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 络、人员培训等。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投标人 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施工临时征租地(临时施工道路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电力杆线改迁、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土地复耕、 坟墓迁移、矛盾协调等政策处理承包人配合。 |
12 个月 |
1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
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1 |
|
新沂市钟吾街道孔 圩村地面集中式光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序号 |
|
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
|
伏发电 EPC 总承包 框架 |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 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 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以下 1)、2)其中之一: 1)设计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 级及以 上资质; 2)施工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 1)、2)其中之一: 1)设计单位要求: 设计单位应具有近 5 年内(从 2019 年 5 月 1 日至截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 间为准)完成至少 3 个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设计业绩,或完成累计容量 为 1000MW 及以上的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完成单独项目 40MW 及以上或完成累计容量 200MW 及以上的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EPC 业绩。 2)施工单位要求: 施工单位应具有近 5 年内(从 2019 年 5 月 1 至截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完成至少 10 个独立光伏电站,或完成累计容量 200MW 及以上的已并 网发电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如果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施工分 工的单位,须分别满足上述第(1)条及第(4)条中对应 1),2)的要求; 如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则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第(4)条 1)及第(4)条 2)中的至少一项,允许将其中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必 须具备上述对应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2 |
|
新沂鑫日光伏电力 有限公司水面集中 式光伏发电 EPC 总 承包框架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 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
序号 |
|
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
|
|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应商涉案“黑 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 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以下 1)、2)其中之一: 1)设计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 级及以 上资质; 2)施工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 1)、2)其中之一: 1)设计单位要求: 设计单位应具有近 5 年内(从 2019 年 5 月 1 至截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完成至少 3 个水面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设计业绩,或完成累计 容量 1000MW 及以上的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完成单独项目 80MW 及以上或完成累计容量 200MW 及以上的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EPC 业 绩。 2)施工单位要求: 施工单位应具有近 5 年内(从 2019 年 5 月 1 至截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完成至少 10 个独立光伏电站,或完成累计容量 400MW 及以上的已并 网发电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如果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施工分 工的单位,须分别满足上述第(1)条及第(4)条中对应 1),2)的要求, 如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则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第(4)条 1)及第(4)条 2)中的至少一项,允许将其中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必 须具备上述对应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