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 九江电厂值班楼和行政办公楼功能完善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湖口县城东北面约16.8km的银砂湾工业园区,东面即湖口县、彭泽县两县交界处。距离西南面的九江市约37.5km,距离东北面的彭泽县城约21.5km,西北依长江大堤,铜九铁路以及S302省级公路由其东南面通过,距铜九线上的湖口车站12.50km。
由于非生产区域建筑物涵盖面积较大、建筑物较多。部分建筑物投入使用年限均已超过6年,需要部分功能缺失,为了保证建筑物处于一个安全良好的状态,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为此需要采购一家专业单位负责值班楼和行政办公楼功能完善项目工作。
2.1.2招标范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 九江公司值班楼和办公楼一些实际功能缺失,对 九江公司值班楼区域增加机动车充电设施;对值班楼区域首层公共区域进行防潮整治;对水系人行便道增加安全防护栏杆;对值班楼外墙保温层脱落安全隐患进行治理;部分建构筑物损毁的油漆涂料完善修复;对行政办公楼B栋房间使用功能进行调整完善;对赣园电子围栏整治修缮,对E栋和F栋值班楼增加电梯竖井进行专项设计并施工配合电梯设备厂家安装调试。
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包括值班楼和行政办公楼功能完善项目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详见技术部分。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180个工作日为止。具体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物土建工程修缮、施工或建设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管理人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