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6年(三年)炉渣等综合利用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西郊,距离衡水市区5公里,距离河北省省会石家庄120公里,交通方便。
招标范围:(一)负责组织人员车辆及时将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36个月运行期内所有炉渣外运综合利用。
(二)负责组织车辆及时将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产生的不合格石膏(不合格石膏由招标人界定)外运综合利用。
(三)负责组织车辆及时将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产生脱硫污泥、中水污泥,按招标人指定路线、场地进行搬倒。
(四)负责卸渣间、脱硫污泥间、中水污泥间保洁工作。
(五)负责运输过程中沿途路线的保洁工作(具体界线由招标人指定),及时清理掉落物。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电厂炉渣或污泥或粉煤灰或石膏等处置(包含外运或承包或综合利用)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