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4-01-1402-01
项目业主: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受委托就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上报的《“十四五”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实施方案》,批复基地建设新能源项目规模不低于1560万千瓦,统筹配建新型储能、光热发电等灵活性资源。 已与省政府签署《高质量建设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基地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经选址,基地新能源项目位于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等地区,项目场址范围面积约5614.6km²(含储备风电1455.8km²)。现需开展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风电(含储备风电)、光伏、光热项目(含330kV汇集站、储能、汇集线路、330kV送出线路)场区、公共基础设施、输电线路等场地敏感性因素核查、地类套核、权属调查(地形图测绘工作已另行委托。中标人如需成果资料,可由招标人提供)。
2.负责根据项目核准(备案)情况完成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通过的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3.提供勘测定界报告、勘测定界验收报告、勘测定界图、三区三线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红线图、宗地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勘测定界矢量数据等成果资料。
4.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用地预审、项目征地、草原林地征占用、用地报批等手续。
5.技术咨询服务结束后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完成相关成果资料归档。
1.2.3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总服务期:85个日历天。
1.自合同签订起,25日内完成场址核查等相关工作。
2.场址核查完成后,20日内完成勘测定界报告(图)等编(绘)制工作,并提交至招标人。
3.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0日内完成勘测定界报告(图)调整工作,并上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招标人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省境内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为500兆瓦(含500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不少于1项或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为100兆瓦(含100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不少于5项勘测定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相应项目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1.6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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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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