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项目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河沿村赵家社公路)工程,已由海东市交通运输局以东交规建【2024】10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车购税补助资金资金,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
1.1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民和县河沿村赵家社公路。路线全长4.453km,设计修复里程为2.94Km,包括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交安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2计划工期:112天,具体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
1.3建设
1.4投资预算金额:820273.00元(大写:捌拾贰万零贰佰柒拾叁元整)。
1.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20273.00元(大写:捌拾贰万零贰佰柒拾叁元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新公司注册未满年无财务报告的,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所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1.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1.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B类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扫描件为准)。
2.1.8其他资质条件: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录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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