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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有限公司氢气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6     浏览:1    
核心提示: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氢气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
  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氢气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风光储场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白云矿区北15KM处,地形地貌为丘陵地貌,项目占地范围面积约37平方公里;制氢站场区位于包头市白云区巴润工业园区巴润钢铁稀土原料加工园区内,项目占地范围面积约150亩;加氢站位于包头市中心城区。

2.2 项目规模: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年产氢气7800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自合同签订后36个月,自服务开始至撬装站运输完成1500t,固定加氢站运输完成12000t为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氢气运输服务项目

采用长管拖车将达茂制氢厂所制氢气运至包头区域内加氢站,加氢站位于包头地区三个火电厂附近,详见技术规范书。

各加氢站情况如下:

加氢站1:土右电厂附近加氢站:全程预估 330 公里,撬装站运输量约 450吨,固定站运输量约为4050吨;

加氢站2:包头东华热电附近加氢站:全程预估 250 公里,撬装站运输量约 300吨,固定站运输量约为2700吨;

加氢站3:包头电厂附近加氢站:全程预估 220 公里,撬装站运输量约 600吨,固定站运输量约为5400吨。

1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氢气运输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许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或者包含氢气。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项危险货物“2类1项”或氢气运输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招标人不接受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06 10:30到2024-05-13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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