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内蒙公司赤峰浑善达克沙地 100 万千瓦风光储沙漠治理新能源示范 项目(20 万千瓦光伏部分)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境内。
2.4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 200MW(直流侧 260MWp)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5 日首批组件投产,2024 年 12 月 15 日全容量并网发电,178 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赤峰浑善达克沙地 100 万千瓦风光储沙漠治理新能源示范项目(20 万千瓦光伏部分)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 工程,发包人只负责永久性用地手续办理及用地补偿(不包含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永久 性林草手续办理及用地补偿(不包含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光伏场区租赁、大唐集团公司 开工前手续办理(投资决策和开工批复)、集团框采甲供设备采购;其余工作(含送出 线路及对端间隔工程的手续办理、设计、材料、施工、永久及临时征地等一切工作)均全部 包含在 EPC 中。包含但不仅限于光伏场区的全部设计,除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包括 储能电池、PCS 、EMS 、BMS、专用工具)、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GIS、箱式变压器、 主变压器、高压电缆(含高压电缆终端、中间接头、接线端子)、低压电缆(含直流电缆、 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以及电缆终端、接线端子)由发包人供应外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 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
(含各项专题审查、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 ,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 内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 料整理提供服务,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由投标人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临时征地补 偿及手续、地方关系协调等。最终需要达到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 并符合国家规范及电网验 收等要求,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备注:投标单位为投标中包括设计方案和报价两部分, 除上述明确甲供外,不论投标方报价清单中是否计列,为满足投产并网发电要求,均是为包 含在总体报价中)。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完成达标创优投产验收、创建大唐集团四优 工程、创建国家优质工程、全部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不论招标文 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 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项审查、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符合 大唐集团档案验收管理规定并通过地方档案局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 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报价时应充 分考虑)、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地质地貌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 格。
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工程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储能部分、220kV 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线路长 度约 25km),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大唐集团公司、电网公司 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招标人只提供项目可研阶段、光伏场区初勘与测绘成果报告仅供参考。 若招标人提供的初勘与测绘成果不满足要求,需投标人自行完成岩土勘察与地形图测绘工作。 提供招标人最终成果材料不仅限于工程地质勘察、水文气象、地形图测绘(1:500)、初步 设计(包含审查及专家评审费用最终出具相关单位评审意见)、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 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专题费用等。
(2)新建光伏场区所有设备选型设计与采购,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包括储能电 池、PCS 、EMS 、BMS、专用工具)、无功补偿装置、GIS、箱式变压器、主变压器(厂家 车板交货,要求总包单位卸车安装)、预制舱、高压电缆(含高压电缆终端、中间接头、接 线端子)、低压电缆(含直流电缆、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以及电缆终端、接线端子) 为发 包人提供。除甲供设备和材料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 倒运、保管、资料移交, 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含堆场)、资料移 交。所有设备材料(包括甲供设备及材料)进场检验、试验、测试等, 建立设备材料跟踪管 理台账。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内容需要发包人参与招 标采购过程管理,最终选择的设备材料厂家、型号、技术参数需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且不得 使用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 建议乙供材料优先考虑内蒙古区内产品,蒙材蒙用,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3)新建光伏场区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含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用电、用水, 办公等临建设施,接地工程,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光伏组件基础工 程,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工程,箱变及逆变器安装工程(包含不仅限于箱变油样检测、试验、 定值计算及保护传动等),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安装工程,围栏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本 光伏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其他工程等。其中道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各光伏场 区道路、施工临时道路、场内检修道路等所有新建、改建道路。
(4)升压站生产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配电装置室、无功补偿装置室(含建 模)、所有设备基础、储能系统施工、站(备)用电系统、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交 (直)流系统、通信系统、接地统及相关用房等工程;辅助生产建筑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室、 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柴发室、消防设备间、智慧仓库、车库、危废库等建筑及装饰工 程。现场办公及生活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室、值班室、宿舍、食堂、门卫室、活动室等建筑 及装饰。室外工程:包括围墙(含升压站隔墙)、大门、旗台、站区道路、站区地面硬化、 站区绿化、站内给水管、排水管、检查井、雨水井、污水井、井盖、阀门、化粪池、排水沟、 护坡等工程。
(5)光伏设备调试、试验、试运行(包含储能、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本项目所有 设备的调试、试验,涉网试验、接入系统电能质量评估报告 、并网性能试验、专题报告编 制及审查、机电和电磁建模、潮流计算及启动方案编制、网络安全评估、等保测评(均满足 电网要求,出具响应报告),设备保护定值计算,数据接入内蒙公司区域集控中心,各级调 度申报资料、技术和售后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等, 所有工作符合蒙东电网公司并网 工作要求。负责完成新建光伏电站无功补偿及电能质量评估、次同步震荡、 一次调频、防孤 岛、电量计量系统、并网性能测试、水保、环保、档案、项目核准部门竣工验收等所有专项 的设备及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及完成验收;完成整个项目其他专题验收工作。并网前验收 (包括专家费用、验收费用) 所有材料、设备、试块送检并取得检测、检验合报告。所有材 料、设备、试块送检并取得检测、检验报告。光伏组件 72 小时试运行。
(6)质监手续(包括储能、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生活楼质检和安检)办理:投标人 负责各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报告,组织问题整改,取得转序通知书、并网通知书及投 运备案和质检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7)消防专项工程(包含储能、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方案编制、设计、审查、施工、 监测、评估、验收及备案等所有工作;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设施等专项工程设计、施 工、监理监测、评估、验收及备案等所有工作。
(8)项目征地手续办理:除招标人负责支付本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全部永久占地税费(包 含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 之外,本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所有临时占 地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全过程协调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并支 付所有费用。
(9)合规性手续办理(包含储能、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手续 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防雷设计、施工、验收及批复(备案);档案、植被恢复等专项验 收,项目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光伏电站及临时电源相关手续办理;根据管理规定或标准 要求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并由投标人承担专题报告编制审查、手续办理及协调等所费用。
(10)本工程所需所有的材料采购:所有砂石、水泥及添加剂、钢筋及附件、接地系统、 照明、综合布线(通讯、视频) 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及电缆沟敷设盖板、电缆井和电缆标示 桩(混凝土)、警示牌、相序牌、标识牌(不锈钢)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材料。
(11)本工程全部的验收(包含储能、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隐蔽、分部、分项、单 位工程完工验收、涉网验收、移交验收等全部工作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负责工程相关文件资 料、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扫描、归档、验收。
(12)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工程移交 生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及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的要求。
(13)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 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光伏电 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其费用均在总价中综合考虑。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 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 项审查、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也均属于承包人 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 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地质(址)地貌变化、工程量变化、物价上涨、疫情防控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等因素而调整中标合同价格。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大唐赤峰浑善达克沙地 100 万千瓦风光储沙 漠治理新能源示范项目(20 万千瓦光伏部分)满足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 关规定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达到先进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 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 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请注意: 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专项专业资 质,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中的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 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 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光 伏电站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 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 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 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 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请注意: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 专项专业资质,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中的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 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 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已投运的平原荒漠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 页)、竣工验收证明(EPC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 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 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 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 推荐目录》成果的, 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 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 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 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 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 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 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 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4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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