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华电路1号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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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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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压供热增容改造工程EPC总包 |
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和资料移交等。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压供热增容改造工程EPC总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D、GC1)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项及以上热源厂单台机组容量不小于300MW的供热改造(厂内)EPC总承包项目投运业绩或2台600MW及以上汽轮机或锅炉主体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安装业绩,业绩需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投运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标的物已经投运的材料;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07 09:00到2024-05-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