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4年第一批1463.1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西公司广福100MW风电项目(不含塔筒)、三皇100MW风电项目(不含塔筒)、飞石岭100MW风电项目(含钢筒)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本标段包含3个项目:
永福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地处东经109°36′50″—110°14′19″,北纬24°37′48″—25°36′39″。北距桂林市45km,东北与临桂相临,西北与融安县接壤,南离柳州市108km,距南宁332km,距桂林两江国际机场35km,湘桂铁路和桂柳高速公路纵贯县境南。全县土地面积2806km2。
项目1:永福广福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 E109°56.685’,N24° 49.859’,场址海拔约 250m~6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17km, 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61km。规划开发范围位于在建的永福堡里风电场西南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堡里风电场,同步配置20%、2h的储能系统。
项目2:永福三皇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上寨村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109°59′1.635″E,24°45′33.489″N,场址海拔约300m~6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25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56km。规划开发范围位于在建的永福堡里风电场西南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广福风电场,同步配置20%、2h的储能系统。
项目3: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属内陆山地风电场,涉及咸水镇和绍水镇两个乡镇,场区中心与全州县直线距离为55.9km。场区东西向跨度约12.3km,南北向跨度约14.5km。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地貌以村庄、低矮灌木、沟渠为主,海拔在250~660m之间。项目计划总工期12个月。主要建设内容:拟安装18台以内风力发电机组(不得低于15台),采购单机容量5.6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型不得超过两种),叶轮直径200m及以上,120m≤轮毂高度≤140m,总装机容量100MW(不允许总容量偏差)。风电场新建1座升压站,汇集所有风电电能后以1回220kV出线至飞石岭一期风电场220kV升压站内汇流站,与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一期、大云山风电场电能汇集后再以一回线路送出至220KV迅—湘山线。
2.1.2招标范围:
项目1:永福广福风电场招标范围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单机容量6.X MW,总机位为15~18台,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10m~140m(包含110m和140m)(部分机位受机场影响有限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风机整体最大高度不能超过235m),项目总容量为100MW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总容量允许正负偏差不超过总容量的1%(评标价格按实际容量计算)。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调试、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含设备运输、叶轮组装抬升工装、单叶片吊装吊具、满足单叶片吊装的加强型叶片)。从风机设备制造厂到风电项目堆场的运输、运输手续办理、场外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以及高速出口改造(如需)等。
项目2:永福三皇风电场招标范围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单机容量6.X MW,总机位为15~18台,叶轮直径≥200m,轮毂高度110m~140m(包含110m和140m)(部分机位受机场影响有限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风机整体最大高度不能超过235m),项目总容量为100MW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总容量允许正负偏差不超过总容量的1%(评标价格按实际容量计算)。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调试、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含设备运输、叶轮组装抬升工装、单叶片吊装吊具、满足单叶片吊装的加强型叶片)。从风机设备制造厂到风电项目堆场的运输、运输手续办理、场外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以及高速出口改造(如需)等。
永福广福风电场、永福三皇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包含风机机舱、叶片、轮毂等大件设备运输至各堆场交货,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电缆、螺栓等附件在风电场内指定地点交货,风机设备工装装车、返厂运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项目3: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二期工程拟安装18台以内风力发电机组(不得低于15台),采购单机容量5.6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型不得超过两种),叶轮直径200m及以上,120m≤轮毂高度≤140m,总装机容量100MW(不允许总容量偏差)。风电场新建1座升压站,汇集所有风电电能后以1回220kV出线至飞石岭一期风电场220kV升压站内汇流站,与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一期、大云山风电场电能汇集后再以一回线路送出至220KV迅—湘山线。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件、法兰、塔筒及塔筒内附件,风机基础预埋锚栓/锚索具组合件(含调节螺栓、塔筒安全监测系统)及锚栓/锚索具安装使用的张拉器、塔筒内升降机(包含安装);风机机舱、叶片、轮毂、塔筒等大件设备运输至指定堆场交货,电缆、螺栓等附件在风电场内指定地点交货,风机设备工装装车、返厂运输等,从风机设备制造厂到风电项目堆场的运输、运输手续办理、场外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以及高速出口改造(如需)等。堆场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包含不仅限于: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监视系统、SCADA系统、无线WIFI、在线监测系统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三套叶片吊装工具(一套单叶片、两套常规整体)和一套堆场卸货吊具、调试用发电车二辆、每批次螺栓紧固件一套检验样品、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2.1.3交货期:
项目1:永福广福风电场项目:2024年8月15日前首台风机交货;2024年8月30日前累计交货6台风机;2024年12月30日前全部风机交货,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2:永福三皇风电场项目:2024年8月15日前首台风机交货;2024年8月30日前累计交货6台风机;2024年12月30日前全部风机交货,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3:全州飞石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锚索具体交货期 ;2024.12.1-2025.1.1(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
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等同塔筒同时供货。
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2024.12.1-2025.1.1(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
塔筒交货期 :2024.12.1-2025.1.1(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
主机交货期 :2025.1.15-2025.3.30(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
叶片交货期 :2025.1.15-2025.3.30(每周到货不少于2套)
塔筒、主机、叶片、轮毂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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