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水生态
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工程已由迁西县行政审批局以迁审投资审字[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西县洒河桥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工程;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因地制宜实施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生态护岸、生态缓冲带以及表流湿地建设,包括:
(1) 生态护岸。生态护岸建设范围起始于洒河大桥上游1100m至蓄能电厂坝下的滦河右岸(洒河桥镇一侧),生态护坡长2119m,宽度为8-23m,包括人工修正边坡、格宾石笼护岸、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2) 生态缓冲带。在蓄能电厂坝下至洒河大桥上游1300m的滦河右岸、滦河与洒河交界段,建设总长1486m、宽度为60-75m的河滨缓冲带,河滨缓冲带总面积为87947㎡。实施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种植。
(3) 表流湿地。在潘大水库下池段(蓄能电厂坝下河道),在洒河大桥上游1100m至1700m范围内的滦河右岸河道内设有表流湿地1个,表流湿地长633m,最大宽度75m,面积为43829㎡。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最高限价:26670700.00元。(大写)贰仟陆佰陆拾柒万零柒佰元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采购政策。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或环境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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