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南宁市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软件开发和数据治理两项服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估算: 预估240.1万元(含税)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软件开发和采购数据治理两项服务;软件开发服务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数据运营中心平台中的数据绩效评估系统、数据监控及审计平台、数据资产管理系统、自动化建模平台以及数据运营中心统一工作台;数据治理服务主要是对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等平台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标注、优化,完成数据接入、治理、管控,形成数据资源池,形成不少于10个数据接口服务,通过“智桂通”数据运营中心进行运营,同时,协助甲方开展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DSMM)认证工作,包括指导认定流程、梳理材料、配合申报等,并配合完成评定。(认定结果不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
2.6平台建设(软件开发)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上线部署,试运行180天后终验。自采购人终验通过之日起2 年为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期结束后,合同结束。
2.7 数据治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配合采购人完成数据资源梳理等服务,配合采购人形成不少于10个数据接口服务,并经采购人确认;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协助甲方开展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DSMM)认证工作,包括指导认定流程、梳理材料、配合申报等,并配合完成评定。(认定结果不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
2.8项目类别: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数据资产管理、数据监控、数据安全审计、数据治理其中一项)。
注:①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内容或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②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后续签订的单项合同(含双方盖章)或采购订单(含双方盖章),框架合同金额按投标人提供的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累计,且按一个合同计取。③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17时至2024年5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