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宁木特镇卫拉村牦牛养殖产业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
本采购项目河南县宁木特镇卫拉村牦牛养殖产业项目已由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以河政【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县宁木特镇卫拉村牦牛养殖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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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新建钢结构畜棚1栋,每栋450平方米;消毒、防疫室1栋55平方米;草料棚50平方米;牛棚配套建设室外露天式运动场(1.5米高不锈钢围栏围合)共计215米;牛群专用通道15米;铁艺围墙240米;铁艺大门2个(4米、6米);购置雪多牦牛种公牛12头,购置带崽母牦牛248头,新建机井(牲畜饮水)1个及相应其他附属设施。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2024年5月27日-2024年10月30日(计划开竣工日期具体以合同为准)
2.3建设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范围。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至今完成一个类似工程项目。
(4)信誉要求:a.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栏目查询结果。
b.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c.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6)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完整的进青备案手续;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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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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