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东方能源海兴新型储能项目 200MW/40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交货期/工期:2024 年 7 月(以项目具体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项目现场
(2)东方能源海兴新型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计划并网投运日期: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全容量并网,并通过涉网试验及调峰能力认定。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及 集团公司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及集团公司合格标准。
创优标准:电力行业优质工程。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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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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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 海兴新型储能项目 200MW/400MWh 磷 酸铁锂储能系统设 备采购 |
200MW/40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包括不限于电池预 制舱(包括电池系统(电池单体的标称容量≥314Ah)、 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等,投标产品必 须具备 PACK 结构)、升压变流预制舱(含 PCS、35kV 干 变等)、集控系统(含 EMS、机柜、UPS 等必要的设备) 的功能设计、结构、成组等,系统整体质保 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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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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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 海兴新型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 |
本项目装机容量 200MW/400MWh,承包人对工程勘察设 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一体总承包。 1.负责站址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2.负责全部设备(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为甲供)材料 采购、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和仓储保管等 3.负责全部建筑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查测试, 系统调试,试运行; 4.负责送出线路及对端接入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核准、 初设批复、设计、施工、对端站改造及协调等) 5.负责办理储能设备抽检、并网安全性能检测、并网手 续、调度手续,购售电手续等涉网手续; 6.负责办理水保、安评、职业评价等手续 7.负责开工手续办理、消缺、培训、竣工资料的移交、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周边政府及民事关系协调等 内容; 8.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东方能源海兴 新型储能项目 200MW/400MWh 磷酸铁 锂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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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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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电池单体、PACK、BMS、PCS、EMS 产品之一或以上的自 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 或产品认证,测试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 致);所供货产品需要与证书品牌保持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5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国 内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含电芯、电池 PACK、BMS、PCS 和 EMS)累计供货业 绩不低于 3000MWh(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参数页、签字页,以 及到货验收证明等),其中必须包括至少 2 个单体项目容量 200MWh 及以上 或 1 个单体项目容量 4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含电芯、电池 PACK、BMS、PCS 和 EMS)并网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参数 页、签字页,以及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等);投标人选用的电芯品牌 近三年(2021 年 5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国内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 3000MWh(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参数页、签字页,以及到货验收 证明等)。 (3)投标人需提供用于该项目的电芯品牌型号以及由权威机构出具的符 合 GB/T36276 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不接受阶段报告。 (4)投标人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BMS、 EMS、PCS)应具有 CMA、CNAS 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投标人所供储能设备近三年内无重大储能设备安全事故(可自证)。 |
2 |
东方能源海兴 新型储能项目 EPC 总 承包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三标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河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 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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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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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019 年 5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以竣 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一个 200MWh 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的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具有独立储能工程的经历。并担任过 1 个及 以上电化学储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须提供该项目经理 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企业任命文件或用户证 明)) (6)投标人拟派的总工、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