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 MS3Y 循环水加药系统。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计划建造 1 、2 号机组。
2. 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交货期 |
1 |
循环水加药系统 |
1 套 |
2025-12-25 |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 MS3Y 循环水加药系统采购的详细供货范围 及技术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招标人安装、调试、运行要求为原则,
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所有的参数要求应与技 术规范附件一致,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 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应由投标人免费补充,造成 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供货范围以实现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各项性能为基础,
投标人不得以供货范围未涉及为理由,影响《合同文本》附件B 技术附件、
[BLG-MS3Y-Z0-101]及改单所要求功能的实现。若本规范书的供货范围与设计 范围有不一致之处,以较大的范围为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包,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法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 行政处罚信息,未在经营异常名录中;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全国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没有处于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投标人 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 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3 有第三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或政府官方机构/平台提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公司法人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4 月)无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当地政 务 APP 或公众号搜索按步骤办理证明。例:上海随申办 APP、浙江浙里办 APP、 北京平安北京公众号;公司法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刑事犯罪记录)。
3.4 近 18 个月(至 2024 年 4 月)内投标人应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 录。
3.5 近 36 个月(至 2024 年 4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6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4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 利权、侵犯著作权等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 事法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 同代理商之间(按需)。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 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05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