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代理金融网点大厅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就业主代理金融网点大厅保安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A202405140000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采购年预算为224.52万元,三年预算金额673.56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业主代理金融网点大厅保安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业主代理金融网点大厅保安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
3.1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15.投标人雇佣的人员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如有,我方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或与其解除合同。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3.17.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4. 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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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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