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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施工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5-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询比价公告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2401701、采购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甘肃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240170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Q1标项目采购净、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设备拟使用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Q1标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酒泉地区玉门市境内,距玉门市直线距离约40km,距酒泉市直线距离约150km。电站靠近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距最近的风电场约15km。连霍高速、G312国道、兰新铁路从玉门市经过,从玉门市经S238省道、昌马水库专用道路及现有简易道路可到达下水库坝址,工程对外交通运输较为方便。

电站装机容量1200MW,额定水头 425m。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地下输水系统及地面发电厂房等组成,建成后承担甘肃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上水库挡水建筑物及库盆防渗系统、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及库盆防渗系统、输水系统、地面厂房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上调通气洞、自流排水涵、补水系统泵站及管线等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输水系统及地面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Q1标项目净、污水处理设备。

2.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处理水量:100m³/d

台套

1

此设备为1#营地使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主体采用(厌氧+好氧+MBR 膜池+清水=达标外排)(A²O+MBR)+消毒工艺,设备包括提篮式格栅、电加热器(如有需要)污水提升泵、球形填料、污泥泵、箱体、MBR膜组件、清水泵、罗茨风机、活性炭过滤器、中水水质监测仪器控制柜、以及设备之间连接管道、阀门、仪表、光波灭活装置消毒等设备

2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处理水量:70m³/d

台套

1

此设备为2#营地使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主体采用(厌氧+好氧+MBR 膜池+清水=达标外排)(A²O+MBR)+消毒工艺,设备包括提篮式格栅、电加热器(如有需要)污水提升泵、球形填料、污泥泵、箱体、MBR膜组件、清水泵、罗茨风机、活性炭过滤器、中水水质监测仪器控制柜、以及设备之间连接管道、阀门、仪表、光波灭活装置消毒等设备

3

一体化施工污水处理设备

处理水量:30m³/h

台套

1

此设备为照壁山隧道使用,最大处理水量30m³/h,采用混凝沉淀的方式处理。包括提篮式格栅、污水提升泵、球形填料、污泥泵、箱体、清水泵、罗茨风机、加药设备、活性炭过滤器、中水水质监测仪器控制柜、以及设备之间连接管道、阀门、仪表等设备

4

一体化施工污水处理设备

处理水量:10m³/h

台套

1

此设备为拌合站使用,最大处理水量10m³/h,采用混凝沉淀的方式处理。包括提篮式格栅、污水提升泵、球形填料、污泥泵、箱体、清水泵、罗茨风机、加药设备、活性炭过滤器、中水水质监测仪器控制柜、以及设备之间连接管道、阀门、仪表等设备

5

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

处理水量:10m³/h

台套

1

2#营地,探洞原水净化,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直饮水标准;采用一级反渗透工艺制取纯水,系统主要由预处理(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阻垢剂加药系统和保安过滤器)和纯水处理系统(一级反渗透纯水系统、RO膜清洗系统)及纯水送水系统(纯水箱、纯水泵)等组成

合计

5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采购时根据生活使用和产生废水的水量及设备运转处理水源的成效进行调整,每台设备制造发货都要与采购人充分沟通。

2.4.交货时间:设备交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并签订采购合同10天内,后续设备的供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沟通交货。

2.5.交货 收货

报价人提供设备、预埋件和负责运输、卸车、安装、调试、电源、食宿等交货前的全部工作。询价人只提供安装期间的设备地基土建,报价人配合询价人出具地基土建建造方案。

施工地点离玉门市50公里左右,交通方便,安装服务人员食宿自理,卸车和安装期间的吊车也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6质量技术要求:

净、污水处理系统在设计、制造、检验、实验、安装和调试验收过程中,应遵守现行国家、行业、企业所规定得标准、规范、规定及技术要求,标准的采用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他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要求。

2.6.1成套设备置于地上,要求设备力求占地面积小,具备技术成熟、先进、实用、可靠、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应具备运行稳定、耐冲击负荷,操作安全方便,运行费用经济合理,且必须满足当地使用气候环境(冬季最低温度能达零下35°以上)。

2.6.2设备的基础埋件由厂家配套提供;设备应配套设备的减振、降噪等措施,拌合站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回到沉淀池。生活污水采用A²O-MBR处理工艺,生产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工艺。

2.6.3净、污水处理设备在运行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可调节性,进、排水实现自动控制,以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同时设置事故应急排放管道,供紧急、特殊情况下使用。

2.6.4设备调试完成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设备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正常定期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

2.6.5所有污废水处理后回用,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保障下游河道生态用水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各处隧洞施工排水、机修及汽车冲洗废水等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标准,回用于汽车冲洗、绿化和洒水等。废水处理系统应设置专门的污泥排出口,排出处理后污泥不得含有有害物质,污泥集中进行转运堆存。

2.6.6混凝土生产系统、洞室施工废水一般为碱性水,PH:11-13,并含有少量机械废油,污染物主要为SS。施工污水处理系统要求为PH:6-9,SS≤100mg/L,无油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洞室施工用水、路面降尘或绿化浇洒,不得外排。处理后的污泥通过人工清运方式进行清运。

2.6.7根据《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NB/T 10504-2021),施工区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悬浮物、TN和TP,CODcr为350mg/L~500mg/L、BOD5为150mg/L~300mg/L、SS为200mg/L~300mg/L、TN为20mg/L~85mg/L、TP为3mg/L~8mg/L,施工生活区的粪便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和食堂油污水(经过隔油池后)混合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作为营地、施工区绿化用水和降尘洒水,处理后的出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用水标准。

2.6.8净、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元件必须是国内外先进品牌产品,具备技术成熟、性能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等特点,且为市场流行的通用型号及品牌。

2.6.9本次采购的设备为全新设备,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6.10净、污水处理系统的钢结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要符合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2.6.11一体化净、污水处理系统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倾覆性,各机构能安全可靠地运行,震动、噪声、环保均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消防和安全均符合中国的现行有关标准。

2.6.12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质量检测报告、质量过程控制文件、设备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及设备整机使用说明书、技术性能参数表、设备电气原理图、安装拆除技术方案,需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2.6.13报价人在报价前,需与项目部对接人员联系,结合甘肃玉门的地理气候条件,出具设备技术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并附于报价文件内。

2.6.14卖方需选派合格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包括机械与电气方面技术)在现场完成设备的安装工作,并完成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现场服务费用及所有安全责任卖方负责。卖方应在现场向买方的操作人员、安装维护人员提供有关设备理论、设备维护以操作运行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卖方应在培训前提供必需的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大纲、计划。净、污水处理系统质保期结束前,卖方自行承担因技术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6.15净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饮用水标准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满足现场生活饮用水标准。

2.6.16质量、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由于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人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7.付款方式:

2.7.1结算: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两份)、《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安装调试完成,并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

2.7.2在办理结算时,供方须按结算金额向需方出具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以及需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如下:

购方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205804264E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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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powe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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