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沧州食盐 食盐生产项目包装生产车间净化工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440CITC7145) 项目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沧州食盐 食盐生产项目包装生产车间净化工程(重新招标)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备案(港城经备字【2023】108号)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中盐沧州食盐 食盐生产项目包装生产车间净化工程 2.2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纸涉及的全部内容,包括包装生产车间彩钢板结构、配套门窗、配套净化设备、照明动力配电、净化空调通风、地面、除尘系统以及相关售后服务等费用。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全部装修、设备设施安装和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3投标人不得为《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6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个类似规模的新建净化厂房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