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集邮大楼及长安大厦等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集邮大楼及长安大厦等物业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1集邮大楼项目位于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126号,东风路和休门街交口,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总建筑面积29907㎡。
2.1.2长安大厦(河北邮政)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中山路和建设大街交口,地处石家庄核心商圈,位置优越,街区繁华,总建筑面积56929.49 ㎡。
2.1.3范西路东配楼、西配楼及邮管局食堂服务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范西路1号院,2号楼和3号楼服务项目位于范西路7号院。
共分1个标段。
服务
服务期限:2年(合同期限1年,期满经甲方考核达标后,该合同自动延期1年)。
2.2招标范围:业主集邮大楼及长安大厦等物业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无失信与违法记录、没有被物业管理部门处罚记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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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