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高新区闫营子片区给水管道工程已由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承高审批可研(2023)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工程拟新铺设管径为DN100-DN800,管道总长7465米。其中砖瓦窑五经路至一经路东侧绿化带、砖瓦窑五经路至横八路北侧铺设DN800管道,闫营子综合管廊内铺设DN500管道,并加设室外消火栓49组。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信用中国”网址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3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