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祁家川中下游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标段二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平安区祁家川中下游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海东市平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字【2023】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平安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955001002
标段名称:海东市平安区祁家川中下游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建设内容:1.谷坊坝:在形成区上游布置谷坊坝6座,设计谷坊坝高度3.0m(有效坝高),溢流口深度0.5m,基础埋深1.5m,坝体采用C20混凝土结构。2.排导槽:在沟道下游布置排导槽,边墙有效高度1.5m,基础埋深1.2m,边墙顶宽0.5m,面坡坡率1:0.25,背披直立,墙体采用C20混凝土浇筑。槽内进行铺底,铺底厚度约0.2m,采用C20混凝土结构。3.盖板桥:为便于村道同行,本次对垮越排导槽段的道路采用盖板桥,共设置3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0955001001、E6301000076050955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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