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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祁阳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3     浏览:0    
核心提示: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祁阳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祁阳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项目位于湖南省祁阳市。本项目共七个场区,包括彩钢瓦及混凝土屋顶。拟利用场区建筑物的闲置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期项目利用屋顶总面积约8.38万m2,共安装580Wp单晶硅光伏组件15532块,装机容量为9.00856MWp。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 (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祁阳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南省祁阳市。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不超过6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原则上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开工,暂定于2024年6月1日开工,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在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容量建设的前提下,以固定总价的方式完成主体施工承包(不含光伏组件采购)工程招标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和验收。(1)设备材料采购:包括除组件外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集控子站、视频安防、备品备件等(含组件卸车、二次转运、仓储及保管);(2)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含加固(如有)、房屋换瓦(如有))、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和供电部门的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如需))等;(3)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由招标方认可资质的单位开展试验);(4)工程验收:包括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接入各项手续办理等。(5)手续办理:相关合法性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集控子站数据上传等;(6)包括智慧基建系统建设(如需)、智能安防系统建设、技术服务及培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不包含设备监造、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不论其是否完整,均已包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以及地勘资料等应该包含的相关工程内容、项目特征和各种主、辅助工作。工程项目清单仅供参考,即便在工程项目清单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预招标风险告知:
 
※本次屋顶分布式光伏总承包项目采购为预招标,须待各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部分或全部子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对应子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本次招标考虑10kV或380V接入(具体以电网公司接入意见为准),考虑混凝土、彩钢瓦、BIPV屋顶(含屋顶拆除费用)建设,参考给定的工程量,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列出计划参考工程量及报价后折算每瓦综合单价。在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容量建设的前提下,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不予调整。建设容量原则上不得低于招标人要求容量,若安装容量高于或低于招标容量,以中标项目单位容量单价乘以实际安装容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装机容量在5兆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同时属于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或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8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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