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纳米孔铝镁质纤维绝热毡(纳米复合隔热毡、纳米微孔保温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纳米孔铝镁质纤维绝热毡(纳米复合隔热毡、纳米微孔保温毡)采购
2.2项目类型:物资采购
2.3项目概况: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4项目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纳米孔铝镁质纤维绝热毡(纳米复合隔热毡、纳米微孔保温毡)采购,预计3882.88m3,实际需求量以买方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纳米孔铝镁质纤维绝热毡(纳米复合隔热毡、纳米微孔保温毡) |
绝热毡厚度:10mm |
m3 |
3882.88 |
说明: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供货通知为准,金额以实际到货结算金额为准。 |
2.6交货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有效期内,按甲方通知要求供货。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分批完成交货,甲方须于到货日的前5日发出通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不低于300万元纳米孔铝镁质纤维绝热毡(纳米复合隔热毡、纳米微孔保温毡)的供货业绩,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22 17:00——2024-05-29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