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宜昌产投建设发展 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投资暨EPC工程总承包
十六公司-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重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宜昌产投建设发展 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投资暨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XM2023-DL007-0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XM2023-DL007-04/01
标段(包)名称:十六公司-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标段包01【重新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投资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防水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对本项目的施工、采购、变更、修改、竣工验收等阶段实行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全面负责。
2.2 计划工期: 180
2.3 建设
2.5 其他:
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潜在投标人应是中国化学工程注册分包商,若中标,中标后需成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合格分包商。 3.1.2满足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