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 一、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概况: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N1/2/3/4机组采用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引进ALSTOM技术研制生产的TA1100-78型半速机。发电机励磁系统采用自并励无刷励磁方式(两机一变无刷励磁),主要一次设备包括励磁变压器、励磁机、旋转整流器等;主要二次设备为发电机励磁调节器(A/VR)、发电机旋转二极管检测装置(DNC)等。其中发电机励磁调节器采用ALSTOM P320 V2微机型励磁调节器,安装在MX厂房6米平台专用的发电机励磁小室,由三面屏柜(GEX001/002/003AR)组成,包括励磁调节器控制柜、灭磁柜、可控硅整流柜。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4套数字式励磁调节装置、4套用于励磁设备程序调试、参数设定的调试工具、1套用于励磁设备的专用小电流测试仪及附件。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预计第一套用于2025年4月(N307大修)安装、调试并投运首套设备,后续三套计划分别用于2026年4号机组改造、2027年1号机组改造、2028年2号机组改造,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60天通知投标人供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2. 资质要求:/。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4. 业绩要求: 乙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国内至少具有4个单台机组容量10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励磁调节设备供货业绩,且运行情况良好,在安装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页。5. 信誉要求: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6.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无。 (2)技术负责人: 无。 (3)其他人员要求: 无。 7. 其他要求(1)(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7时30分;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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