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询比公告
鸿鹏工程管理 (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门源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门源县浩门、青石嘴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编号:鸿鹏询比(工程)2024-017)进行询比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门源县浩门、青石嘴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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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2、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项目建设内容:业务范围包含我县供热拥有3处供热源,一期供热源位于电厂路,装机容量为89MW(125T)热水锅炉,附属换热站9座,主要承担老城区的办公用房和居民小区的供热工作;二期供热源位于晨光路,装机容量为87MW(120T)热水锅炉,附属换热站10座,主要承担外延拓展区的业务办公用房和居民小区的供热工作;青石嘴供热源位于原祁连山铜矿电厂院内,装机容量为28MW(40T)热水锅炉,附属换热站3座;主要承担青石嘴镇和浩门农场的办公用房和居民小区的供热工作。目前,三处热源供热面积共计已达到274万平米。拟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向社会提供供热服务,按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费。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购置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约为1.1亿元),维修改建工程(直接费用约为2000万元)。
2.3实施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年,运营期15年。合作期满后,中标项目特许经营方无偿将项目收益权和运营维护权移交给门源县。
2.4项目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供热服务的经营管理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附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公司成立不足要求年份的按成立年份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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