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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之光”光伏共富产业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7     浏览:0    
核心提示:泰顺未来之光光伏共富产业项目施工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2.2 项目概况
  泰顺“未来之光”光伏共富产业项目施工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为场址中心坐标约为东经119.792°,北纬27.395°。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150MWp,装设590Wp及以上容量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方阵由47个光伏子方阵组成,每个子方阵均由若干路太阳电池组串并联而成。每个太阳电池子方阵由光伏组件、汇流设备、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本项目涉及4个乡镇,共5个地块,通过5回35kV架空线路汇流至220kV升压站,架空线路总长度约为65.65公里,具体情况见招标附图。
 
本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其中主变和GIS采用户外布置,35kV配电装置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采用预制舱形式布置,新建一座钢筋砼结构生活楼,最终以1回220kV线路就近接入220kV大安变。
 
2.3 计划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外的其他设备和材料采购、升压站工程、土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光伏设备施工、电气系统施工、集电线路施工(含架空线路)、综合自动化系统施工、通信系统施工、视频监控系统施工、消防系统施工、给排水施工、永久检修道路施工、绿化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以及完成项目最终验收所需的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采购:项目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外的所有设备及附件、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土建工程:所有设备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涉及的场平、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开挖边坡的支护(必要时),缆沟沟道及埋管工程施工,道路破坏及恢复,植草破坏及恢复,混凝土施工,预埋件(乙供)的埋设等全部施工内容。安装工程:光伏所有设备、铁塔、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防雷接地、通信系统、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火灾报警等所有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含系统联调)等全部施工内容。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同时具有1项单个容量100MWp及以上规模地面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以及1项22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1项地面光伏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30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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