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朗正环保科技
彬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朗正环保公司-彬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彬州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朗正环保科技 彬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朗正环保公司-彬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彬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ECLZ-BZXM-2024-00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LZ-BZXM-2024-005/01
标段(包)名称:朗正环保公司-彬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彬州项目标段1
招标内容及范围:劳务分包:西北地区小型污水处理厂半地下空间混凝土结构抗裂性能及控制策略研究——以咸阳市彬州市污水处理厂为例的项目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彬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箱体主体结构部分混凝土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混凝土的浇筑、养护,模板的搭设、拆除等。
(2).标段(包)编号:CNCECLZ-BZXM-2024-005/02
标段(包)名称:朗正环保公司-彬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彬州项目-标段2
招标内容及范围:专业分包:彬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除箱体主体结构部分混凝土工程以外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含钢筋、混凝土材料及设备),包含土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临建设施、单机试车、联动试车等。
2.2 计划工期: 标段1:项目工期:180d;标段2:项目工期:540d
2.3 建设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4.2近三年内类似本项目的工程业绩一项; 4.3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4.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5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7投标人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8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标段1: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经营范围包含劳务分包;标段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