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本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 36 号,办公楼地下二层,地 上主楼二十四层,裙楼三层,共二十四层(二十五层为电梯机房、二十六层为设备用
房),总面积:38560.01 平方米,总高度 97.5 米(由室外地坪至二十四层屋顶结构层)± 0.00 标高相对于绝对标高 2274.28 米。
层高度:地下一层 4.8 米、地下二层 3.6 米、主楼一、二、三层均为 4.8 米,四层至二 十四层为 3.9 米,二十五层电梯机房层 4.0 米,二十六层设备层 3.0 米,室内外高差 1.2
米。
办公楼自 2005 年开始投运,现服务时间将到期,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 标的方式选择 2024~2027 年度物业服务单位。本次招标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 理项目。
项目地点: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 36 号
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合同期限为三年,计划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止。若因其他原因未按计划时间开始服务的,则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 准。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对中标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满意度考评, 由招标人办公楼内所有部门及所属公司共同对中标人的各类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若中标单位 在连续 2 次考评中表现不合格(低于 60 分),且未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招标人有权解除合
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1)办公楼的治安管理门岗执勤、安全巡视、消防、监控管理、车辆管理、人员登记 等;
(2)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接待室、电梯轿厢、活动室、地下停车场等卫生保洁、 垃圾收集及清运;办公楼二次水箱清洗、化粪池清理等;
(3)办公楼前台接待服务、派发信件报刊、咨询等;
(4)办公楼公共区域绿化维护养护工作等;
(5)办公楼采暖期供暖服务、夏季制冷服务;
(6)办公楼水、电、暖气及基础设施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服务;
(7)电梯、锅炉设备、消防设备等特种设备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服务;
(8)做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确保安全运行,发现设备重大问题须大修或改造时,及时 向招标人反馈;
(9)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 格,并取得青海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 2A 级及以上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 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 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 人身死亡事故;
(2)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合同年费用在 300 万元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主要管理人员资质:
①项目经理 1 人,须具有从业两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从业业绩证明材料。
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 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③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1 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④上述管理人员须提供截止投标报价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⑤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变更,如因特殊 原因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4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