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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电厂一期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3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期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期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地处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距离惠州市中心50公里、广州200公里、深圳市60公里;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二期为在建的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惠州电厂一期机组在本项目合同期内预计产生41万吨粉煤灰,3万吨应急炉渣,1.5万吨石子煤此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灰量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发电量变化而导致粉煤灰、应急炉渣、石子煤产量的增减,招标人对粉煤灰、应急炉渣、石子煤的质量指标不做任何承诺,投标方须完全接受,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所有质量风险。招标人粉煤灰、应急炉渣、石子煤一经出厂即视为质量合格,视为投标方已接受,投标方不得再对已出厂粉煤灰、应急炉渣、石子煤提出异议。

为防止粉煤灰销售由一家垄断经营,其经营、生产管理出现问题或突发情况,导致不能及时清运粉煤灰,影响台惠州电厂粉煤灰正常销售处置,危及机组的正常、连续运行,本项目计划划分为4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最多仅可获中1个标段,根据历年经验,粉煤灰在2025年1月24日—2025年3月23日期间2个月为粉煤灰销售淡季;2024年9月24日—2024年11月23日期间2个月为粉煤灰销售旺季。 具体如下表:

标段

年度预估数量

粉煤灰年度淡旺季预估数量

备注

1

预计:

粉煤灰12万吨,应急炉渣3万吨(只在应急情况下发生,存在不发生的可能),石子煤1.5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6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2.0万吨。

粉煤灰、应急炉渣、石子煤不提供暂存地。

2

预计:

粉煤灰11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5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9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3

预计:

粉煤灰10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3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7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4

预计:

粉煤灰8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1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4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以上粉煤灰、应急炉渣、石子煤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实际销售数量以现场实际产出量为准,招标人对此数量不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灰、炉渣、石子煤量做任何承诺,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发电量变化而导致粉煤灰、炉渣、石子煤产量的增减。 

2.1.3服务期限:计划从2024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结束。

2.1.4服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

 

    2.2 其他: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中标人弃标,如出现上述情况,除扣除弃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外,弃标单位还应赔偿因弃标给招标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除此之外甲方将提报集团把弃标单位列为 失信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投标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投标方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该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提报集团将弃标单位列入 失信供应商,并将其预分配的销售数量平均调配给其它标段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从电厂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购买量可以提供合同的关键信息页体现,也可以提供电厂出具的盖章的购买量证明扫描件。每份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应不少于2张,发票仅作为合同业绩真伪的辅助证明材料,不作计算购买量之用,扫描件应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2万立方米的自有或租赁的粉煤灰存储仓库(粉煤灰仓库必须是具有封闭存储功能,具体指:封闭罐(船)装存储、封闭建构筑物存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产权资料,如仓库归属地为集体土地,提供该集体盖章的产权证明材料;②现场照片;③储存场地(罐、仓、封闭建构筑物)图纸(指标识有容量或标识有长、宽、高,可计算出储存场地容量的图纸,粉煤灰储存容量不低于2万立方米);④如为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

    (2)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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