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青山热电3.09MW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苏家湾,现役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30MW(1×330MW+2×350MW),厂址距武昌城区中心约18公里,交通方便。
本项目拟利用 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停车位、景观通道等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09MW。采用“自发自用”电量消纳方式,采用400V低压侧就近分散并网方式,拟按19个并网接入点接入厂区低压配电室400V系统。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设备采购供货(组件、逆变器甲供)、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
接入低压系统:电气一二次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调试、SIS系统通讯调试等,厂内建筑物土建施工及简单装修,构筑物及设备基础土建施工,整站防雷接地测试,站内给排水、消防施工及备案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并网和验收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试验及实体桩的检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负责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供电、防雷接地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含检查和验收的所有费用)。
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
负责设备堆场租地,按发包人文明施工总策划的有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复垦工作;负责所有材料、设备的接卸、保管、转运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
负责办理本项目涉及的水保、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消防、不动产权证等所有手续,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整理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于竣工验收前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
详见附件1发包人要求。
2.1.3计划日期:
计划现场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实际开始现场施工日期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的期间,本合同工期不得超过120日历天。
2.1.4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为工程 EPC 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单位;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认定为设计单位;投标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及设计单位。根据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中“分包方案”的分包范围,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工作;未明确分包范围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4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