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运河园区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楼及地下车库二标段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以沧发改投资{2022}3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河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运河园区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楼及地下车库二标段;
2.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建设2栋建筑,包括:8#、9#楼及地下车库二标段,总建筑面积28391.43㎡,其中地上面积22164.64㎡,地下面积6226.79㎡。
2.3 建设地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标段划分:无;
2.6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建设2栋建筑,包括:8#、9#楼及地下车库二标段,总建筑面积28391.43㎡,其中地上面积22164.64㎡,地下面积6226.79㎡。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现场查询上述各项记录,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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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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