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新能源集控大楼及其附属设施修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公司新能源集控大楼及其附属设施修缮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发包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公司新能源集控大楼及其附属设施修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黄河公司新能源集控大楼及其附属设施修缮EPC总承包项目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7号黄河公司新能源集控大楼,本次项目为原建筑及结构改造及加固、装饰装修、机电(涵盖给排水、暖通、消防及强弱电)及家具、窗帘、标识标牌等设备设施;室外广场铺贴、弱电、围墙修缮等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期等相关工作。
1.2招标范围
1.2.1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黄河公司新能源集控大楼及其附属设施修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拆除工程;
(2)结构改造及加固;
(3)装饰装修(含地下室墙面地面防水);
(4)安装(含给排水、热水、暖通、新风、空调、消防、强弱电、门禁、视频监控、梯调大楼至集控大楼线缆敷设、LED大屏采购及安装、电梯采购及安装等);
(5)窗帘、标识标牌(含室内外楼体logo标识标牌);
(6)室外广场铺贴、弱电、围墙修缮等;
(7)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消防水、火灾自动报警、联动工程、室外配电工程、排水雨水系统、道闸系统、绿化等);
(8)屋面工程(含屋面防水等);
(9)外立面装饰工程(含外窗更换、外立面装饰、室外夜景灯光等);
(10)设计及施工资料审查;
(11)家具采购及安装;
(12)涉及项目报建、备案、审批、检测、报验、验收等工作;
(13)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
(14)其它必要的工作。
1.2.2监理工作阶段范围
本合同监理阶段范围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工程施工监理。
1.2.3监理工作内容
负责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外协、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落实项目的质量计划、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负责组织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控制施工进度完成工期目标;根据施工进度到工地巡检,负责工程施工中问题的协调、解决;负责工程人员协调、沟通及培训管理施工队伍,并协调好对内、对外的关系;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的管理、监督工作;合同谈判、图纸审查、参加设计及安全等交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及方案、结算报表等;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等。
1.2.4监理服务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委托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主要人员的资格
(1)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有三年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3年内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房屋装修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2)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建、机电各1名)须具有相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证书。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在国内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房屋装修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监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机电)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要更换,监理人应提前1个月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予以调整更换,同时更换人员不能多于2人。更换后的监理人员应具备与前任相当的资质和技能。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机电)人员必须保证每月25天以上在工地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若监理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机电)人员,按每人(未进场人数和违规更换人数)50000元/人承担违约金,同时合同终止,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监理人全部承担;若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未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按50000元/人进行考核,同时合同终止,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监理人全部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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