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河北省 车驾管项目分拣、封装、自取一体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河北省 车驾管项目分拣、封装、自取一体机设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河北省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满足车牌自取及邮寄车牌的区分,需邮寄的车牌自动封装并附带打印邮寄快递信息单,自取车牌自动上架等功能。实现自动识读车牌信息、自动识别自取车牌及邮寄车牌,对于邮寄车牌自动抓取包装盒、自动热缩膜包装、自动打印标贴及贴标、信息核验的自动化设备,对于自取车牌、自动包装车牌、自动上架、自取架自动定位、取牌人证核验等功能。代替人工取牌和封装、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差错率。
预算金额:总投资约55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及安装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2.2招标范围:为石家庄市 采购机动车车牌照自动封装、分拣及自取设备1台。
2.3 中标供应商数量:中标1家供应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本项目的供应及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为设备的制造商。
3.1.2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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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