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中水回用设备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中水回用设备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15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1283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