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 (海北刚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刚察县120万千瓦“网源荷储”一体化扎苏合200MWP光伏项目330千伏汇集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海北刚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刚察县1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扎苏合200MWp光伏项目330千伏汇集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扎苏合光伏园区,距刚察县距离约45km,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本工程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00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67MW。本工程送出的330千伏汇集站及送出工程概况如下:
1)主变建设规模:330kV汇集站主变本期建设1×200MVA(两圈变),远期拟建设2×200MVA。
2)出线规模:330kV本期出线1回,预留1回出线间隔,预留1回主变进线间隔;35kV出线:10回出线,本期出线8回,预留2回出线。
3)线路规模:新建 扎苏合330kV汇集站~330kV圣湖变单回330kV输电线路,长约4.6km,导线截面选择2×400mm²。
2.1.2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自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至项目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和现场服务等;设计不得堵死扩建330kV#2主变的可能性,预留扩建主变所需一二次设备的安装位置和通信、消防等接口。
(2)采购范围:本标段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3)施工范围:本标段内的应拆除的设备基础及运输、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其专业测试、试验和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包括330kV汇集站、330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工程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五通一平、临建设施和环水保措施等,工程有关的协调验收工作;
(4)其他服务:本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办理。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9天(暂定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4年7月15日,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4年11月30日。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扎苏合光伏园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一级、承试一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内容需包含:变电站新建或改扩建及线路工程的新建或改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内容需包含:变电站新建或改扩建及线路工程的新建或改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内容需包含:变电站新建或改扩建及线路工程的新建或改建)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内容需包含:变电站新建或改扩建及线路工程的新建或改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6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2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