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已由丹寨县发改局以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丹寨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丹发改农经[2024]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寨县自然资源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
2.2 建设规模:对5个隐患点(丹寨县排调镇双尧村六组南留左岸滑坡、雅灰乡羊高村二组滑坡、龙泉镇白元村三组大槽泥石流、南皋乡石桥村太平三组滑坡、扬武镇争光村三组老寨滑坡)威胁的113户456人进行搬迁安置,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5处,其中购房安置7户21人,建房安置106户435人。建设安置区房屋20680平方米,购置商品房7套,旧房拆除14080平方米,土地复垦14080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路、通讯等配套工程。 | ||||
2.3 合同估算价:17225053.5元。 | ||||
2.4 计划工期:270 天。 | ||||
2.5 标段划分:丹寨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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